2013年10月2日 星期三
大陸新法打擊「零團費」港團首日跌三成
中國大陸昨起實施首部《旅遊法》,mini storage以打擊旅行社藉「零團費」迫團友購物,不少趁十一黃金周來港的團友大表歡迎。本港旅遊業議會表示,昨來港的大陸旅行團數目比去年同期跌三成,而在台灣名勝日月潭,大陸遊客人數更大跌一半。《京華時報》昨報道,購物點及自費項目最多的星馬泰旅行團,十一黃金周的團費大增逾1倍,達約7,000元;靠安排團友到鑽石店購物的南非團,團費原可低於1萬元,但在新法下亦恐大增,超過約1.8萬元的正常團費。港澳團團費亦最少增加1倍,台灣團則加價最少三成。報道又指,靠收取回佣大賺特賺的導遊,不少已開始轉行。日月潭遊客少一半本港旅遊業議會總幹事董耀中昨表示,十一黃金周首日,大陸有250團來港,較去年同期逾360團,下跌約三儲存,估計整個黃金周的大陸團總數減少三成。他又指,在首日大陸團中,有兩成為購物團,較去年同期的八成比重明顯下跌。在台灣,日月潭的商家則指出,昨天的陸客團數目比去年同期減少一半,遊人如鯽的景象不復見。早前台灣觀光業界估計,第4季陸客旅行團總數將減少三成,損失達17.28億元新台幣(約4.5億港元)。新《旅遊法》規定,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低價組團,誘騙民眾參加,再透過安排團友到指定購物點購物及另行付費的旅遊項目,賺取回佣等不正當利益,如有違反,並令團友遭受人身損害或滯留等,團友最高可索取最高相等於3倍團費的賠償,旅行社亦可被罰款最高30萬元(人民幣,下同),甚至吊銷營業執照;相關負責人最高可被罰款2萬元,並暫停或吊銷導遊證或領隊證。儲存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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