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3日 星期日
營銷劍走偏鋒屢打“擦邊球” 網企賣基金須先守住“底線”
證券時報記者 邱玥從餘額寶到百度理財,存倉阿里巴巴、百度等互聯網大佬磨刀霍霍,打響了進軍金融領域的卡位戰,銷售場面堪稱火爆。然而,基金不同于有形商品,其市場營銷具有規範性、專業性、適用性等特點,將互聯網慣用的一些營銷手段用于基金銷售,屢屢打出"擦邊球",甚至突破《證券投資基金銷售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顯然不妥。百度理財在營銷的一開始推出的產品叫百發,宣稱收益8%,收穫關注度以後相關的圖片在第二天被迅速撤下並進行澄清。證監會在上周五也表示,華夏基金和百度報備的業務方案中未涉及8%保本保收益等違規內容。實際上,10月28日上線的百度理財B是華夏基金與百度合作的產品,百發是百度理財的另一款理財計劃,目前還在與監管層溝通,產品形式以及發行時間尚未確定。不管百發這款產品日後會不會面世、形式如何,它已經完成了吸引眼球的使命,為百度理財平台招攬了大量用戶。因此,在百度理財B上線的當日,就有網友對"貨不對板"提出質疑。這樣的情況在基金業以往的銷售中是不可能出現的,因為基金有嚴格的信息披露制度,對於基金產品的相關信息都需要提前披露,基金髮售公告和招募書明書中會對產品信息、認購時間、銷售機構等作出詳細說明,所以,幾乎不會出現誤買另一款產品的情況。而百度此次在活動前進行大張旗鼓的宣傳,用獎品吸引用戶註冊、增加產品神秘度、製造"秒殺"氣氛等手法,正是電子商務領域常用的營銷手段。商家在做產品銷售時,也經常拿日期和時間做噱頭,並強調"數量有限"等,百度此次也不例外,產品首發時間選擇了10月28日的10點28分,在認購頁面也打出"數量有限,先買先得"。華夏現金增利在增加E類份額的公告中稱,辦理具體業務遵循基金的招募說明書及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電子交易平台的相關規定。顯然,基金認購時間從9點延後至10點28分,以及10億元的限額是百度理財平台的規定,首批10億元滿額以後華夏現金增利E暫停申購,直至10月31日百賺面世後才可繼續申購,也是百度理財平台的規定。然而,根據《證券投資基金銷售管理辦法》,基金銷售機構應當按照法律法規儲存基金合同、銷售協議的約定辦理基金份額的申購贖回,不得擅自停止辦理基金份額的發售或者拒絕接受投資人的申購、贖回申請。基金管理人暫停或者開放申購、贖回等業務的,應當在公告中說明具體原因和依據。從這一點上來看,百度理財和華夏基金公司在產品的預披露上做得並不充分。此外,在產品的宣傳圖片上,百度理財也做得不夠嚴謹。之前,在"百賺"的廣告圖片上赫然寫著"合作:華夏現金增利E,10月23日的7日年化收益率為5.05%,收益率每日浮動,供參考"。但事實上,華夏現金增利E是10月28日發售的份額,10月29日才開始對份額進行確認。經查詢,5.05%正是華夏現金增利A在10月23日的7日年化收益率,而該基金在10月24日到29日這幾天的年化收益率均沒有超過5%。顯然,百度是選取了近段時間較高的收益來做宣傳賣點。而該圖片目前已被撤換,新圖片上寫著"超300萬投資人首選",但是,華夏現金增利貨幣基金在6月30日時的投資人只有44.68萬戶,即便加上百度理財B的12萬戶投資者,也不到60萬戶。《證券投資基金銷售管理辦法》中規定,不得出現誇大或者片面宣傳基金,違規使用安全、保證、承諾、保險、避險、有保障、高收益、無風險等可能使投資人認為沒有風險的或者片面強調集中營銷時間限制的表述。"數量有限,先買先得"、"超300萬投資人"、收益描述不准確等,這些宣傳是否違規有待定性。誠然,互聯網公司的參與給基金銷售帶來了勃勃生機,但是電子商務領域的營銷往往比較大膽,近日電視媒體上就出現了幾家大型購物網站在宣傳自己的"雙十一"活動時,暗喻打壓競爭對手的畫面,這種營銷手段顯然不適用于基金銷售。上周五,證監會在新聞發佈會上明確表示,包括互聯網基金銷售在內的各種基金銷售業態均應遵守基金銷售的基本監管原則。當互聯網營銷遭遇基金銷售管理辦法,對出現的錯誤及時改正很重要,遵守規則無疑更重要。另一方面,互聯網金融已是大勢所趨,面對日新月異的市場環境,業界也期待更加清晰的細則來約束指導基金在互聯網上的創新,避免出現踩紅線或試探監管下限的情況出現。迷你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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