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碩旗下記憶體控制晶片廠祥碩科技,
mini storage推出的「ASM1042」、「ASM1051」兩款高速晶片內容產品,涉嫌侵犯威盛電子著作權,祥碩公司及其研發處協理張棋等4名工程師,昨天被檢察官郭郁依違反著作權法、背信及洩漏工商秘密等罪嫌提起公訴。檢方起訴的5名被告為,祥碩科技公司及其研發處電路設計部協理張棋、工程師林書宇、黃永中及蔡乙仲。其中,林書宇、黃永中及蔡乙仲等3人曾經任職於威盛,擔任電腦積體電路設計研發工作,並在
迷你倉盛工作時設積體電路模塊或模組,如4級緩衝器、鎖相迴路等,屬於威盛的矽智慧財產,並且享有著作權的圖形著作,也是威盛的營業祕密。張棋等4名被告,都與威盛簽訂有「保密合約書」,但96年間,張棋等人跳槽到祥碩後,為使祥碩快速開發符合USB 3.0等規範的高速晶片產品,縮短設計時程,竟未經威盛同意或授權,將在威盛期間研發的著作重製,並用以產製「ASM1042」、「ASM1051」兩款高速晶片內容產品,銷售予客戶牟利。
文件倉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