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13日 星期五

廣州強執類民告官案行政機關三分之一敗訴

  廣東省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近日發佈的行政審判司法報告白皮書顯示,迷你倉新蒲崗該院在上年度受理的行政訴訟案件較2011年增長82.36%,超越法定職權成為行政機關實施行政強制主要問題。  記者瞭解到,2012年度,廣州中院受理的一、二審行政訴訟案件共1592件,較2011年增加719件,增長率為82.36%。行政機關存在的共性問題主要包括:對弱勢群體保護問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外嫁女權益保護需要增大力度,同時工傷認定中涉及職工權益的保護有待提高;行政執法透明度不夠。2012年,廣州中院共受理政府信息公開類案件26件,提高政府行政行為透明度,是化解此類矛盾的唯一途徑;另外,執法過程中違反程序時有發生。部分行政機關在行使行政職權時不能正確認識程序的重要意義,存在"重實體輕程序"現象,集中體現在超期答複,超期扣押等。  白皮書數據顯示,2012年,廣州全市法院審結行政案件6366件,行政機關平均敗訴率為10%,大大低於全國平均水平。但是在行政強制執行類案件中,行政機關敗訴率和判賠率均較高。  據介紹,2012年廣州中院審理的行政強制類行政訴訟案件,除未進入實體審查案件,行政機關敗訴率為32.6%。其中,行政強制措施類案件31件,行政強制執行類案件39件。大部分強制執行類案件為違章建築強制拆除迷你倉出租件或房屋徵地拆遷類案件,被告多為各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  "這些案件中表現出實體審查率低,敗訴率高、判賠率高等問題。鄭某訴增城市中新鎮政府強制拆除房屋案,判決賠償金額高達427萬元。"廣州中院相關負責人說。  白皮書指出,行政機關實施行政強制存在的問題主要是超越法定職權。一些政府部門越權行政主觀上是善意的,但這種做法無法避免權力行使隨意性大,行政過程不受監督等缺點,與法治要求背道而馳。在房屋拆遷案件中,一些政府部門為了推進重大工程建設、完成既定政策目標,濫用行政強制的現象更加普遍。  記者瞭解到,在鄭某訴增城市中新鎮政府房屋拆除一案中,中新鎮政府未與被拆遷人達成補償安置協議便強制拆除了鄭某的房屋;在陳某訴廣州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海珠分局房屋拆除一案中,相關部門違反程序,直接拆除了被拆遷人宅基地房屋;在魏某訴花東鎮政府房屋拆除一案中,花東鎮政府為加快華僑農場危房改造工作,強行拆除了原告居住的房屋,被判決確認違法。該案花東鎮政府主觀上雖然是為了加快危舊房改造,但簡單粗暴地以維護公共利益為名,漠視個體利益和訴求的做法,明顯不合時宜。  白皮書認為,只有在法律預設的制度框架內,展開公共利益和個體利益間溝通對話,才是維護社會穩定和促進社會和諧的長效之道。標簽:廣州 強制 拆除 敗訴 白皮書迷你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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